农药尺度是农药产品格量技能目标及其响应检测办法尺度化的公道划定。它要颠末尺度办理部分同意并公布实行,具有正当性和广泛性,通常作为消费企业与用户之间购销条约的构成局部,也是法定质量监视查验机构对市场下流通的农药产品举行质量抽检的根据,以及产生质量纠纷时仲裁机构举行质量栽决的根据。农药产品的贸易流畅和农业利用历程中,如产生其质量目标未到达农药尺度划定的要求,则属分歧格的农药产品,厂家应卖力产品的善后处置,并补偿买方或用户响应的经济丧失。
农药尺度按其品级和顺应范畴分为国际尺度和国度尺度。国际尺度又有团结国粮农构造(FAO)尺度和天下卫生构造(WHO)尺度两种。国度尺度由列国自行制定。
我国的农药尺度分为三级:企业尺度、行业尺度(部颁尺度)和国度尺度。
企业尺度由企业制定,经地方技能监视行政部分同意后公布实行。企业尺度是农药新产品中试判定、注销、投产的必备条件之一。企业尺度只实用于制定尺度的那家企业,其他厂家不克不及套用。
行业尺度,也称部颁尺度。由天下农药尺度化技能委员会检察经过,由化学产业部同意并公布实行。一个农药产品的行业尺度一经同意公布,国际各有关消费厂家必需依照实行,原制定的企业尺度即应中止利用。
国度尺度由天下农药尺度化技能委员会检察经过,由国度技能监视局同意并公布实行,一个农药产品格量进一步进步并波动后,应不失机遇地制定国度尺度。国度尺度为国际最高尺度,其技能目标相称或靠近国际尺度。